
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和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珠寶商會)已於其商會網頁上載會員名單,方便公眾查閱。
兩珠寶商會網址如下:
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 – http://www.hkjga.hk/
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 – http://www.klnjga.hk/
此外,兩珠寶商會現正籌備《守則》的標籤計劃,以便消費者辨識哪些商戶為同意採納《守則》的商會會員。到時,消費者可透過商會網頁查詢願意採納《守則》的商戶名單。
會的
消費者遇到問題時,可嘗試與商戶透過協商解決,一般而言,商戶樂意與消費者商討如何解決問題,而且較其他投訴途徑有效快捷。消費者宜客觀地考慮商戶提出的解決方案,使問題和諧地完滿解決。
若未能解決糾紛,消費者可向珠寶商會或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直接聯絡按《守則》下成立的獨立投訴審查委員會投訴。
向香港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投訴: http://www.hkjga.hk/contact-hk/
向九龍珠石玉器金銀首飾業商會投訴: http://www.klnjga.hk/Contact.aspx
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 https://www.consumer.org.hk/ws_chi/complaints_and_advices/how_to_complain/howtocomplain.html
向投訴審查委員會投訴:另設聯絡方法—電郵地址cpjrcomplaint@gmail.com
熱線電話—2877-1022
投審會根據《守則》成立,處理自願採納《守則》的珠寶商會會員或其他珠寶業同業涉及違反《守則》的消費者投訴。投審會無權要求沒有自願採納《守則》的商戶將投訴個案交由投審會處理,並遵循投審會作出的任何決定及裁決。
《守則》處理投訴的機制以公平為首要原則,按雙方提供的資料作審查,並給予雙方合理機會陳述案情、聆聽及回應對方的論點,因此投訴處理有賴雙方共同參與。珠寶商會會積極鼓勵所屬會員採納《守則》及參與此投訴處理機制。
視乎涉及投訴雙方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備及個案內容等因素,一般處理投訴的所需時間,預計兩星期內決定投訴是否確立,並於八星期內有定案。
處理審查所需時間亦可能會因投審會召開會議的安排而有影響。
若處理投訴時涉及無可避免或需投訴人支付的第三者費用,例如化驗或鑑證服務費時,投審會應先知會投訴人並得到其同意後方進行。
在審查完成後,投審會會直接向消費者及商戶提交審查報告。投審會亦會把審查的結果在珠寶商會會員通訊刊物內作合適的報導及透過珠寶商會網頁向公眾發放,並藉此增加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及以個案例子教育公眾。
為確保投訴機制的公信力及獨立性,投審會過半數成員為非業界人士,以確保投審會可不偏不倚,及在與審核事項沒有現存或未來的商業利益關係為原則下處理投訴。若消費者不滿審查結果,珠寶商會或投審會不會窒礙他們向其他投訴途徑(如:政府部門)採取進一步行動、或循法律程序尋求補償。
不設立上訴機制,因尚有其他投訴渠道
採用投審會的處理投訴機制屬自願性質,消費者可於任何時候向其他機構或團體作進一步投訴。
受投訴的商戶,若不遵從投審會的指令,投審會可就該違反行為的嚴重性以及該商戶的過往紀錄而考慮罰則的輕重及採取必要的行動,包括剔除商戶為《守則》標籤認證(如有)成員之一。
投審會會因應個案的實際情況,考慮將個案轉介予相關的執法機構以作跟進。
《守則》列明投審會不應限制消費者向政府部門投訴或提供資料,也不應設法防止執法機關採取行動,取締不合理、具欺騙性或違反競爭的商業行為。
投審會會按照《守則》處理投訴,《守則》內容包括:品質認證、宣傳推廣、客戶服務、知識產權、市場競爭及網上銷售,消費者可參考《守則》全文瞭解相關詳情。消費者欲向商戶反映不滿,並期望商號作出改善,除可自行與商戶溝通外,亦可透過珠寶商會或消費者委員會向投審會反映,投審會會因應投訴的性質及審查後的結果,採取相應的行動。
《守則》由投審會負責執行,監察採納《守則》的商戶的遵循情況,消費者可向投審會作出投訴,亦可向珠寶商會或消費者委員會反映問題。就消費者向投審會作出的投訴,投審會會根據消費者提供的資料,初步評估個案是否屬其職能範圍之內,並就可能違反《守則》的個案展開審查。